(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有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学院初选、校内评审并复核,确定该项目推荐人选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申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6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推荐人选持有异议,均可以实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8709 2735
电子邮件:xiaojun@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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