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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方案

日期:2018-04-28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方案(修订稿)

为有效推进和实施西南财经大学教育国际化战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推动教育国际化进程,鼓励我校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与深造,特设立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该奖学金由学校专项资金资助,每年总体规模人民币20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和相关活动,资助对象为我校符合条件的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一、 奖学金种类、名额及资助范围

(一) 普通奖学金

类型名称

等级

资助金额

资助名额

资助范围

学位项目类

一等

20000元/人

5

资助参加学位项目的学生,包括本科双学位项目及硕士双学位项目。

二等

15000元/人

15

三等

10000元/人

20

学期学分类

一等

15000元/人

20

资助参加学期学分项目的学生,包括一学期至一学年的学分交换项目。

二等

10000元/人

30

三等

5000元/人

50

(二) 专项奖学金

类型名称

资助金额

资助名额

资助范围

名校交流奖学金

5000元/人

10

主要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知名院校(每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交流学习。

一带一路奖学金

5000元/人

10

主要用于资助学生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学习(重点资助参加东南亚、中东欧、北非沿线国家项目的学生)。

科研实践奖学金

5000元/人

10

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科学调研、学术会议、国际性比赛等短期海外科学研究实践活动。

贫困生奖学金

5000元/人

10

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各类出国(境)交流项目。(学生需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短期游学类

3000元/人

40

资助参加短期游学项目的学生,包括暑期学校、夏令营等。

优秀成果类

3000元/人

40

主要适用于交流期间具有突出表现,取得优秀成果(专业成绩优秀,在海外高校获奖或发表学术论文等)的学生。

英语考试培训类奖学金

2000元/人

40

主要用于资助参加我校学生交流项目的学生,须被外方院校录取且达到外语考试水平要求(托福不低于95、雅思不低于6.5)。

二、 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我校中国国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身心健康;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5. 已获得参加我校已备案的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资格,赴国(境)外合作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展专业学习、科研合作、学术交流、游学、短期研修、学术会议、国际性比赛等;

6. 申请人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GMAT、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在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

7. 被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高校录取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 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 已获得出国(境)留学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此奖学金;

10.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公派学生不得再次申请此奖学金。

(二) 普通类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学位项目类”GPA 3.4及以上,托福90分(雅思6.0)以上;其中一等奖获奖者GPA不能低于3.6,二等奖获奖者GPA不能低于3.5。

2. “学期学分类”GPA 3.3及以上,托福90分(雅思6.0)以上;其中一等奖获奖者GPA不能低于3.5,二等奖获奖者GPA不能低于3.4。

(三) 专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专项奖学金申请除了需要满足各专项设定的特殊条件以外,均需满足GPA3.0及以上,托福85分(雅思6.0)以上。

三、 奖学金申请流程

(一) 学生在申请奖学金前,须仔细阅读《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方案》,确认自己符合申请奖学金的条件。

(二) 学生在确认获得参加我校已备案的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资格后,在国际处网站(oiec.swufe.edu.cn)下载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申请表》,按照奖学金类别进行申请。

(三) 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官方成绩单、语言成绩证明等)一并提交给项目主办单位,由项目主办单位统一于5中旬(秋季交流)或11月中旬(春季交流)将完备的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 申请“优秀成果奖”的学生可在返校后向项目主办学院递交奖学金申请,并附上优秀成果的相关材料(获奖或发表学术论文等)。

四、 奖学金评审与管理

(一) 评审制度

1. 学校成立出国(境)留学奖学金评审组,主管外事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及相关学科、学院负责人构成。奖学金评审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日常管理。

2. 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每年6月、12月分两次评审,每次开放每类项目1/2名额;“学位项目类奖学金”由于只针对一年以上的学位项目学生,故每年只在6月评审一次,12月不进行评审。

3. 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评审组根据学院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提出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 奖学金管理

1. 以学校出国(境)留学奖学金评审组文件为据,由学校财务处按规定发放。

2. 在学生出国(境)之前发放所获奖学金额度的60%。学生返校后20日内向国际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经奖学金评审组审核通过后,发放剩余部分奖学金。普通类一等奖学生返校后还须参加奖学金项目答辩。“优秀成果奖”在返校后根据评审结果一次性发放。

3. 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获得者,在出国(境)前应与学校签订《西南财经大学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按期完成学习任务、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等。

4. 因为任何原因中途退出项目或未完成项目的学生须返还所获得的奖学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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