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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1-09

       为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计划

(一)2026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不含港澳台地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需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进行申请,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若拟留学单位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有合作项目,应与外方确认是否被纳入国外合作项目提名名单,若是,建议通过“国外合作项目”渠道进行申请。

(五)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六)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1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选拔对象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本科直博生,不在申请之列。申请时为毕业年级的博士生,各学院须慎重推荐。

(三)语言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100时至4114时。

重点提醒:今年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两个类别时间安排一致。

各学院负责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国际处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研究生院和国际处共同负责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确定项目候选人。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材料审核环节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等。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五、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26317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和校内“交流生管理系统”(jhs.swufe.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

2.2026319日前,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在申请人《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人员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提交至国际处(腾骧楼104办公室)。同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1)《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2)申请人系统导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3)学院签字盖章的《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部分无需填写,学院推荐意见的文字内容汇总到一个文档)、(4)《国内导师推荐信》(仅联培博士需要),打包发送至国际处负责老师邮箱:zry@swufe.edu.cn,文件都以“材料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

3.2026415日前,国际处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学校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2026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5.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12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

温馨提示:申请国外合作项目其他“项目制”项目的工作安排将按照留学基金委具体项目办法确定。

六、其他

1.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网站:

1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2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5

3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7

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

https://bg.csc.edu.cn

2.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电话:028 8709 2735,邮箱:zry@swufe.edu.cn

2026年我校公派留学QQ群(1034859825),申请人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


附件:

1.校内申请材料清单

2.《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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