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办理“F”访问签证的延期
说明:持"F"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员,如需要办理延期,可在华申请不超过一年以内的延期,每次延期的时间一般以第一次在华停留时间为准,具体情况由成都市出入境决定。
办理F签证的延期,需提交如下材料:
1、院系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及延长期限,加盖公章;
2、《情况报告》(国际处负责)
3、涉外单位联系卡(国际处提供)
4、《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贴一张照片
5、《专家证原件》、复印件
6、护照、签证、入境验讫章原件和复印件
7、住宿申报证明Accommodation Registration From for Aliens(外专本人携护照和租房合同在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
持上述材料前往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3楼
电话:8640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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