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将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部分,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文通知参加复审(现场答辩)。
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
二、选派计划
1.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可选派不超过20人。
2.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每个申报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特别是以上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2.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3.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五、资助内容
本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六、项目申报流程
(一)校内申报
即日起—2025年9月30日
项目申报学院请提前与国际处项目负责人联系,提出申报意向,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中外文合作协议等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处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国际处负责老师邮箱:wangle@swufe.edu.cn。
(二)系统网申
2025年10月1日-10日
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由项目学院作为申报个体申报,完成网上注册及材料上传工作。国际处审核后推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操作请见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project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5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结果公布后,请项目单位做好人员遴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人员申请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0时-21日14时,第二批人员申请时间为9月1日0时-11日14时。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将年度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未能按时提交报告的项目将被暂停资助。
校内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87092553
电子邮箱:wangle@swufe.edu.cn
附件:
1.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人)
人事处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9月4日